電梯是載人的垂直交通運輸工具,電梯的安全先應是對人員的保護,同時也要對電梯本身和所載貨物以及電梯所在的建筑物進行保護。
電梯可能發(fā)生的危險一般有:人員被擠壓、撞擊和發(fā)生墜落、剪切;人員被點擊、轎廂超越極限行程發(fā)生撞擊;轎廂超速或因斷繩造成墜落;由于材料失效、強度喪失而造成結構破壞等。
乘客電梯的安全性除了在結構的合理性、可靠性,電氣控制和拖動的可靠性方面充分考慮外,還針對各種可能發(fā)生的危險,設置專門的安全裝置。
為防止電梯由于控制方面的故障,轎廂超越頂層或底層端站繼續(xù)運行,必須設置保護裝置以防止發(fā)生嚴重的后果和結構損壞。
防止越程的保護裝置一般是由設在井道內上下端站附近的強迫換速開關、限位開關和極限開關組成。防止越程的保護裝置只能防止在運行中控制故障造成的越程,若是由于曳引繩打滑、制動器失效或制動力不足造成轎廂越程,該保護裝置無能為力。